廣東每年因高速公路車輛沖卡逃費造成的損失超過10億元!5月1日起,沖卡逃費行為將受到《廣東省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“管理辦法”)的制約——車主偷逃高速公路路費將被處以罰款200元至1000元。
三種行為將受罰 處罰缺乏威懾力
《管理辦法》第24條規(guī)定,高速公路使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令其補繳,可以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,分別是:更改高速公路聯網收費通行卡信息;倒換高速公路聯網收費通行卡;假冒免費車輛。而遺失、損壞高速公路聯網收費通行卡的,將按照省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規(guī)定的標準,賠償通行卡工本費。
對此,省交通集團下屬高速公路相關工作人員表示,對于偷逃費的車輛進行罰款是一種有效措施,一定程度上可抑制逃費車輛的泛濫,有利于規(guī)范高速公路收費秩序。“但是,200元至1000元的罰款,相對于聯網收費后偷逃的通行費數額僅是筆小數目。比如大型貨柜車從粵東到粵西,單趟次路費有可能過萬元。兩者比較起來,罰款沒什么威懾力。”這位工作人員表示,應該要重罰,罰到他不敢偷逃費才行。
處罰罪名繁多 有待法律支持
省交通集團負責人表示,除了罰款之外,更期待相關法律出臺。據了解,目前關于偷逃費的法律法規(guī)還不完善,刑事立法缺失,只有部分省市出臺了一些地方性規(guī)定。這也導致各地司法機關在針對偷逃費行為處罰時,罪名多樣,有“詐騙罪”、“危害公共安全罪”、“破壞生產經營罪”、“故意損壞財物罪”等多種解讀?!?/span>
省交通集團表示,近幾年來聯合執(zhí)法部門對偷逃費行為“重拳出擊”,取得顯著成效。隨著聯網收費的普及,針對各種形式偷逃費行為,有關部門將進一步加大稽查力度,完善黑名單制度,形成打擊偷逃費行為的高壓態(tài)勢。同時,各個路段實行信息共享,聯勤聯動,將利用錄像抓拍系統(tǒng)、路徑識別系統(tǒng)等高科技手段調取數據、圖像信息,嚴厲查處假冒、沖卡等偷逃費行為。省交通集團也提醒廣大車主,日常出車要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繳納路橋通行費。